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禁毒工作机制是)

2023-04-07 23:29:40 游戏资讯 坑剧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扩展资料: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禁毒法的规定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扩展资料: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员,实际上包括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的人员。 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禁毒法》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答案

法律分析: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扩展资料:

西布河乡禁毒工作机制:

(一)禁毒办

1、贯彻执行上级禁毒工作精神,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村委会的禁毒工作,全面有效地开展禁种铲毒工作。

2、制定禁毒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协助乡禁毒领导小组实施考评,落实奖励。

3、安排好禁毒宣传工作,利用“6.26”禁毒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进行禁毒法、禁毒知识的宣传。。

4、建立吸涉毒人员信息档案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涉毒人员底数、现状、去向等情况,控制吸毒人员复吸。

5、制定禁毒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村两委的禁毒工作汇报。

6、巩固“支部+协会”的禁毒工作模式,加强吸毒人员帮扶工作。

7、积极开展“无毒村”的创建活动。

8、协助禁毒职等单位做好打击收戒工作。

(二)派出所

1、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收集毒品违法犯罪情报信息。

2、指导和协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做好信息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3、积极参与禁毒铲毒、吸毒人员摸底排查、禁毒宣传工作。

4、组织开展吸毒人员定期尿样检测工作。

5、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执行地点申请和 认定戒断毒瘾三年以上的,作出审核意见。

6、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或者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的社区戒毒人员,视情依法作出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丽江宁蒗人民政府-西布河乡禁毒工作机制

禁毒法 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根据《禁毒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